記得一位媽媽說過,喜歡兒子玩爆旋陀螺多於打機。芸芸男孩玩具之中,我對陀螺也挺有好感。沒有BB彈槍暴力,不比搖搖考技巧,也不像四驅車佔地用錢。好感也或許來自對於不屬於自己年代產物獨有的幻想情意結。
路經公園,停下看男孩們的陀螺局。當中一名神高神大,若要我倆比較外貌年齡,我也不敢肯定自己勝算多少。
他們邊玩邊聊,神高神大說,「你求其捉幾件入男廁囉,最多咪衰十一。」同伴追問甚麼是衰十一,他老氣橫秋回應,「喜!你唔明架喇。」
甚麼!別戳破我心中對於天真無邪小孩子的夢幻泡泡好不好!
此言究竟出於如何的前文後理,我無從稽考。他們也沒有繼續如此內容,可能因為察覺到旁觀者的存在,更可能因為這由始至終都不是詳談的話題。
你知道我不會站在道德高地批評,這一代的小孩甚麼甚麼。我明白,炫耀對性的認識及對之輕浮的態度,對於男孩成長是必須的。
但我亦深感,更必須的,果然是取消十四歲以下男童免除強姦罪的規定。又其實,我倒佩服他對法律和自身權利的認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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