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的湊仔方法蜚夷所思。入學前,她屢屢在家無端推跌我。原因是,你咁細粒實俾人蝦啦,所以就讓我先習慣。
這個瘦弱的小朋友,從不是討好的可愛小孩,自以為牙尖嘴利,從小就一副欠揍的嘴臉。如果我是班上那些惡霸男孩,大概也會挑這傢伙來揍吧。托賴,從沒發生。很疼我的老師問惡霸男孩,你可曾欺負她啊。語氣憐惜答道,才不會,她個子小小好可愛呢。哇哈,現在寫出來還覺得是自己不要臉。
要數被欺負呢,倒都是大人幹的好事。
電梯上我靠左,前無去路,站著。大人走到我身後,唔該借借。我借了,她上前了。然後她就攝在我前面,再前方的大人後面,乖乖站著,沒有唔該她前面的大人繼續借借。
早上我在街上截的士。來得較遲站得較後的男人跟我說:「小朋友,我趕往醫院,可以讓我嗎?」
好啦本人外表從沒有達到領取身份証的年紀。「小姐」以外,也有「阿妹」、「妹妹」、「同學(明明非校園內)」,甚或「細佬」。但「小朋友」呢,於本人豐富經驗中從沒出現。一般情況下,大概十歲以上都不會當面稱呼為小朋友吧。
唯一解釋是,他要強調,他為了大人的緊急事故才搶我的士。而我是小朋友,就合理化了他的行徑。
唉,大人。
0 意見:
張貼意見